乐清市2019年农业扶持政策发布看看

近日,乐清市农业能人志士新春座谈会举行,农业企业家们就乐清农业发展畅所欲言。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农业扶持政策已经出台,市政府决定从粮食生产发展、农业“两区”建设、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土地流转、农业组织化产业化、农业机械、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家乐等16个方面予以政策扶持。

★乐清市年农业扶持政策★

一、粮油生产发展

二、农业“两区”建设

三、农业主导产业生产发展

四、土地流转补助政策

五、农业组织化产业化奖励政策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扶持政策

七、农业绿色发展及生态能源建设补助政

八、农业机械补助政策

九、畜牧业扶持政策

十、林业扶持政策

十一、渔业扶持政策

十二、农业技术进步(推广)

十三、水利工程补助政策

十四、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十五、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扶持政策

十六、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政策

★年支农服务信息★

一、供销社春季农资供应信息

二、农信融资担保信息

三、乐清农商银行支农信息

四、农技服务信息

五、农机综合服务信息

六、水稻主导品种(组合)推介

七、畜牧兽医局技术咨询和服务信息

乐清市年农业扶持政策

提示:

1.本发布内容作为政策信息指南,供全市农业农村相关单位(个人)参考。

2.没有特别标注的,以上、以下的文字表述均包含本数或本级。

3.项目管理政策以项目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下达的项目申报文件为准,由项目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负责解释。

一、粮油生产发展

01

早稻种植补贴

对所有种植早稻的农户,每亩补助80元。

02

规模种粮补贴

对全年早稻、连作晚稻、单季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贴元(包括上级财政补贴)。

03

冬种油菜基地补贴

对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生长良好的油菜生产基地,每亩补贴50元。

04

旱粮生产基地补贴

对山地、园地一季种植番薯、马铃薯、玉米、蚕豌豆、薏米仁、高粱等同一旱粮作物(不包括大小麦),且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省、市财政给予每亩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番薯、马铃薯、玉米、蚕豌豆、薏米仁、高粱等同一旱粮作物面积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的,给予每亩元的直接补贴;扶持创建连片50亩以上的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对通过浙江省优质高产旱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的农业生产主体,每家补助3万元。

05

粮食高产创建奖励

水稻单产创全省最高的,奖励5万元,创温州市最高的,奖励2万元。

06

种粮大户种粮贷款贴息政策

种粮大户在乐清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贷款用于粮食生产,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

07

粮油生产政策性保险政策

水稻保险金额每亩元,保费每亩50元,大小麦保险金额每亩元,保费每亩22.5元,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油菜保险金额每亩元,保费每亩15元,财政给予90%的保费补助。

08

水稻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示范亩

示范内容: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和使用量。

补助标准:连片亩以上,每亩补助80元。项目需申报立项,审核验收发放补助资金。

09

粮食购销政策

1.为加强粮食市场的调控,优化地方储备粮轮换品种,做好我市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工作,确定年早晚稻收购品种,为农业部门优良品种和常规品种。

2.早晚稻谷订单奖励及最低收购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确定年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和订单奖励(具体根据年国家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文件和省粮食产销政策确定)。

3.经市粮食、财政部门认定后,对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订单履约率高、信誉好,风险可控的种粮大户,按订单粮食基准价预付不超过30%的预购定金,所需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乐清市支行提供贷款资金,市财政局给予贴息。

二、农业“两区”建设

01

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提标改造建设与管护

对未曾立项建设过农田基础设施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可以申请提标改造建设,补助政策另定。省财政安排水稻生态补偿资金可以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机耕路、沟、渠、泵站等农田基础设施的修复和清理。

02

省级农业产业集聚区(乐清市西北部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列入省级农业产业集聚区的项目,由实施单位(镇政府或生产主体)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其建设内容经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立项确认,按《乐清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印发乐清市省级铁皮石斛产业集聚区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财农〔〕号)文件执行。

03

田园综合体

温州市级石斛田园综合体,由实施方案确定范围内的项目建设主体,申报建设项目,具体待政策出台后实施。

三、农业主导产业生产发展

01

补助对象和产业

新建(扩建)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包括蔬菜、中药材、水果、茶叶四个产业。

02

补助标准

1.中药材产业

(1)铁皮石斛种植基地

新增原生态种植(活立木种植、岩壁栽培等仿野生种植模式)连片20亩以上的铁皮石斛基地,每亩补助0.5万元。要求喷滴灌设施完善,每亩种植2年生以内驯化苗1.5万株以上的;达不到的按比例折算。

新建种植面积连片20亩以上的铁皮石斛基地,钢架大棚、喷滴灌设施完善,每亩种植密度组培苗在8万株以上或驯化苗在4万株以上的,每亩补助0.3万元。

基质翻新面积连片20亩以上的铁皮石斛基地,钢架大棚、喷滴灌设施完善,每亩种植密度组培苗在8万株以上或驯化苗在4万株以上的,每亩补助0.3万元。

(2)铁皮石斛种植基地操作道建设

在20亩以上的铁皮石斛基地,新建米以上水泥硬化或水泥板路面的操作道,每米补助60元。要求操作道宽80厘米以上,厚度6厘米以上,其中基地在水田上的,要用预制水泥板,保护水田耕作层。

(3)铁皮石斛基地集约发展

鼓励优质企业通过整合、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我市铁皮石斛龙头企业收购其他种植户基地,新转让面积(种植面积)达到20亩以上,转让后要求实行标准化生产5年以上,合同经公证备案,账实相符的每亩补助0.15万元。

(4)新建种植三叶青、白芨、黄桅子、覆盆子等多年生草本中药材基地,连片面积30亩以上,要求生长良好,实行精细化管理,每亩补助元(不含新造地已补项目)。

连片30亩以上的多年生中药材基地,新建喷滴灌设施,每亩补助元;新建杀虫灯设施,安装杀虫灯设施10盏以上,每盏补助元;新建田间操作道设施,要求水泥硬化或水泥板路面宽80厘米以上,平均厚度6厘米以上,新建田间操作道米以上,每米补助60元;蓄水池50立方米以上,每个补助3--5万元。

2.蔬菜产业

对新建连片钢管大棚面积20亩以上的基地给予补助,单栋热镀锌钢管大棚,钢管直径6分及以上,钢管间距在85厘米以内的,每亩补助0元;钢管直径4分及以上,钢管间距在85厘米以内的,每亩补助元。标准的钢管连栋大棚每亩补助00元。对钢管大棚内新建的喷滴灌设施,每亩补助元。单栋热镀锌钢管大棚,钢管间距超过上述的规定距离或直径达不到要求的,酌情予以补助。

3.水果产业

(1)新种水果基地。连片面积50亩以上,苗木成活率85%以上,杂草清除,管理良好,每亩补助元。

(2)高接换种水果基地。连片面积20亩以上,嫁接成活率85%以上,管理良好,每亩补助元。

4.茶叶产业

(1)大力发展高标准茶园。选择划定适宜种植山地、园地及新品种,发展高标准茶园,基地相对连片(每片面积5亩以上)面积20亩以上50亩以下的,经申报验收合格的,一次性补助元/亩;

对新发展高标准茶园,基地连片面积50亩以上,经申报验收合格的,当年补助元/亩;第二年抚育补助元/亩,第三年抚育补助元/亩。

(2)加大茶园基础设施建设。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茶叶基地开展茶园主干道建设,长度米以上,宽度2.5米以上,厚度15厘米以上,适应农机物料及鲜叶运输,经申报验收合格的,补助元/米。鼓励推广防霜设施,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茶叶基地,建设防霜、遮荫棚设施(标准、要求详见申报文件),经申报验收合格的在农机补助的基础上,一次性再补助元/亩。

(3)开展茶叶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海拔米以上有性系老茶园,连片面积10亩以上,在保持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通过除草、劈杂灌木、施有机肥等农艺措施,培养老茶树,生产老丛茶等,经申报验收合格的,第一年抚育补助元/亩,第二年抚育补助元/亩,第三年抚育补助元/亩。

(4)提升标准化茶厂。对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大户等新改、扩建标准化茶厂以及新购置茶叶生产加工设备,经申报验收合格的,按照项目核定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80万元。

(5)鼓励茶叶加工多样化。对企业、大户利用本地茶园生产初制原料茶,年销售量在30吨以上,经申报审核合格的,补助0.2万元/吨,最高补助10万元。

(6)鼓励实施农业系列标准。企业、协会等各类主体参与制订实施农业系列标准,通过审核获得国家级标准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个;获得省级地方标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个,通过企业标准认定一次性奖励5万元。

(7)对投资额较大的茶叶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由市政府研究决定支持政策。

5.果茶园配套设施

新建大棚和避雨大棚设施。连片面积20亩以上(果茶面积不再区分)。钢管大棚的钢管直径6分及以上,钢管间距在厘米以内的,每亩补助0元;钢管直径4分及以上,钢管间距在厘米以内的,每亩补助0元;钢管+水泥柱+钢丝结构,钢管直径4分及以上,拱杆间距厘米以内,棚架脊高3米左右,每亩补助0元;毛竹片+水泥柱+钢丝大棚、避雨大棚:棚架脊高3米左右,每亩补助元。毛竹避雨大棚:每亩补助0元。标准的钢管连栋大棚每亩补助00元。大棚间距超过上述的规定距离或直径达不到要求的,酌情予以补助。

新建猕猴桃、梨、桃、樱桃等水果的水平架设施。果园连片30亩以上,水泥柱+钢丝结构棚架每亩补助元。

新建喷滴灌设施。茶园连片20亩以上的,果园连片50亩以上,新建喷滴灌设施,每亩补助元。蓄水池50立方米以上,每个补助3-5万元。

新建杀虫灯设施。果茶园连片30亩以上的,安装杀虫灯设施10盏以上,每盏补助元。

新建罗幔(绿色)防虫网设施。果园连片30亩以上的,连片新建钢管罗幔防虫网个以上,每个补助元。

新建田间操作道设施。果茶园连片50亩以上的,要求水泥硬化或水泥板路面宽80厘米以上,平均厚度6厘米以上,新建田间操作道米以上,每米补助60元。

03

补助要求

1.符合乐清市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引导、鼓励种植区内种植;不符合主导产业发展要求的,不予立项。在粮食功能区内种植多年生作物及配套设施不予立项。高速、高铁、国道沿线米内,简易大棚设施不予立项。

2.要求全面实行无公害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3.项目采用格式文本申报,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审批。

四、土地流转补助政策

01

耕地流转奖励政策

当年新增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流转手续规范且提供农村产权服务机构交易流转的凭证、连片流转土地在20亩以上且期限达到5年以上的,对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给予每亩50元的奖励。

02

林地流转奖励政策

当年新增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连片流转林地面积亩以上,流转期限15年以上,用于发展林业产业,并办理《浙江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对对经营户给予一次性给予每亩元的奖励。

五、农业组织化产业化奖励政策

补助要求:乐清市域范围内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主体已录入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治疗白癜风哪家最好
白癜风最佳治疗方法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fupingp.com/fzzp/364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